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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政策前沿]江苏省国资改革细则出台
发稿时间:2014-11-04  作者:SystemMaster  来源:  文字大小:[][][]

    自2013年12月17日上海打响国资改革的“第一枪”后,北京、甘肃、广东等将近20个省市也都发布了地方国资改革方案,国资改革呈现“遍地开花”的态势。而昨日,江苏省发布《省属企业深化改革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,就所有制改革、股权激励、企业领导人管理机制等做了具体部署。此外,江苏省国资委昨日还召开座谈会,讨论《细则》出台后对省属企业的影响。


    多种途径提高证券化率


    记者得到的这份《细则》显示,全文共分为七个条例,分别针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组建、竞争类企业混合所有制、特定功能类企业的运营、相近行业的重组、企业领导人管理、企业业绩考核和薪酬、省属企业分类划分等内容做了部署。其中,竞争类企业全面实施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着墨最多,这也是各地国资改革的重头戏。


    “提高证券化率是江苏国资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。”一名昨日参加座谈会的人士介绍,江苏国资的证券化率整体不高,“《细则》鼓励和支持省属企业将旗下优质资产注入原上市公司平台,还支持IPO、借壳、上新三板等途径来提高证券化率。”上述人士透露,国信可能成为江苏第一个国有资本投资平台,汇鸿则可能走整体上市的路径。


    相近业务将归拢集中


    解决省属国企之间的同业竞争是江苏省国资改革的另一重要工作。从业务情况看,江苏省属国企同业竞争严重,如国信集团控股的舜天集团、苏豪集团等均与汇鸿集团的纺织服装、进出口、房地产等业务重合。而金陵饭店集团与钟山宾馆集团都属于酒店餐饮行业。


    《细则》表示,将按业务相近、功能相同、优势互补的原则,积极稳妥推进部分省属企业的功能性重组。此外,江苏还要求大力清理不具竞争优势的企业和低效、无效参股投资,使资产向主业和优势企业集聚。“江苏不少国企都是大而全的独立小王国,功能性重组可能会打破各国企界限,将相似的业务归拢到一起来,这个执行起来比较难,但却是工作的方向。”上述参会人士介绍。


    在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实施员工持股


    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是实现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重要操作手段,也是地方在制定国资改革意见时所难以回避的部分。江苏国资改革细节也明确,要以留住人才、调动积极性为目的,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。“以员工自愿为原则,企业员工可持有本企业股权,并协商确定员工所持股份的推出条件和流转方式,员工向国有股东受让、转让股权的,应当按照规定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。”《细则》还强调,上市的省属企业,鼓励经营者、技术和业务骨干持股并可规范实施股权激励。“员工持股可不搞平均分配,企业经营管理者、业务骨干和核心技术人员可以在本公司持有较高比例的股权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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